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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汉谈艺录》第十辑

来源:爱乐趣网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21:43

原标题:《魏汉谈艺录》第十辑

魏汉,字汉匋,男,汉族。斋号鼎堂、岁寒楼、存汉堂、大汉堂等。一九五九年出生,祖籍河南,现居北京。书画篆刻家、学者、古代书画鉴定家。先后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赵宁安、王镛工作室,攻读花鸟画、书法篆刻专业。从事书画篆刻、美术教育和中国古代书画研究鉴定,聚十年心力著作出了《魏汉艺术与国宝重鉴文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三川印社”理事,曾为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美术院客座教授,新华社书画院特聘书画家。专业从事中国书法、篆刻、绘画艺术创作实践、教学与理论研究,在中国中古前后八个世纪传世书画的研究鉴定,以及《阁帖》和《兰亭》学研究方面有重大突破。书画篆刻作品在国内外多次获奖并被国内多家博物馆、纪念馆收藏。

《魏汉谈艺录》第十辑

尝闻一地一时之美,不由风景,而在人物也。固春秋可慕,在诸子百家,中原可崇,在圣贤接踵。思我陈州,今日可傲于人者,皆前代英雄名士之风流,后世追迹今日,岂唯魏汉兄之风流乎?

魏汉兄学识渊深,世人莫测,志趣高邈,天下难知;其书法,如风云聚散,其画艺,如龙蛇变化,其学养,岂胸藏万卷而已哉。其执着艺术,三尺楼内虎啸龙吟,屈指数十年矣。吾与之相识,常惜其若巨木长于深壑,美玉掩于砂砾,虽乐作闲云,放舟野水,何忍使天下以为陈州无宝,留遗恨于后来者也。

庚子冬月,与魏汉兄小酌于乌有兰若,纵论古今,指点天地,其大言宏旨,观近代诸君子,相仲伯者复几人耶。呜呼,庸庸凡夫,多厚古薄今,乃学不深而识不远也,营营俗子,好誉尊毁卑,乃汲于名而溺于利也。魏汉兄不以古今尊卑为桎梏,言书则御龙鳞于四海,评画则振凤翼于九天。褒贬往来,感慨艺术,只言片语,如星落四野,异彩纷呈。吾乃使人操笔记之,欲使其怀中明月,遗辉于世间,胸中锦绣,分彩于时代。故名之曰《魏汉谈艺录》。

庚子冬月王东于乌有兰若

《魏汉谈艺录》★谈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厘定的第七版《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几个繁体字规范使用问题

●关于“杰”之正字

在该版本第665页“杰”字条中把繁体“傑”视为异体,规定不可作为繁体使用,即竖排繁体出版物中只准许使用简体的“杰”,譬如“杰出”、“杰作”、“人杰”等,否则视为错别字。

我认为,《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所谓修订是完全错误的。

就中国汉字“六书”释义而论,“木”字下边加“火”底四点,作为“杰出”或“杰出人才”来使用完全违离人文和六书宗旨,无异于把杰出精英俊才驾到火上烧掉,于心何忍?实在太荒谬。

检索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并无此“杰”字写法,杰出之杰只有一种繁体写法,即“傑”字。释义为:“傲也。从人桀聲。渠列切。”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傑,执也,引伸为势力字。傑者言其势傑然也。卫风毛传曰。桀、特立也。材过万人也。从人。桀声。渠列切。十五部(有删减。笔者注)。”

《康熙字典》收入所谓简化“杰”字。释为:“《玉篇》人名,梁四公子,其一䨲杰。《五代史》周世宗镇澶淵,辟魏杰为司法参军。俗借作“豪傑”“傑”字。”俗借,即民间用字,非正字,而且该民间杰字写法出现于南朝,较晚。

之外,《康熙字典》收入的“傑”之正字释义为:“《唐韵》,渠列切。《集韵》、《韵會》、《正韵》巨列切,音桀。《淮南子·泰族训》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千人者谓之俊,百人者谓之豪,十人者谓之傑。又《前汉·高祖纪》子房,萧何,韩信三者,皆人傑也。又《说文》傲也。”其“十人者谓之傑”未必确切,但写法字义甚明。

我认为,《说文解字》和《康熙字典》收入“傑”字才是唯一繁体写法之正字,写作“杰”则有离经叛道之嫌。

●关于“猪”之正字

《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在第1708页“猪”字条中把繁体“豬”视为异体,规定不可作为繁体使用,即竖排繁体出版物中只准许使用简体“犬”字旁的“猪”,譬如“猪倌”、“猪獾”、“家猪”、“野猪”等,否则视为错别字。

《说文解字》豬字释义为:“豕而三毛丛居者。从豕者声。陟鱼切。”并无犬旁“猪”字。

《說文解字注》释豬,“豕而三毛从居者。凥旧作居。今正。三毛丛凥,谓一孔生三毛也。说见苏颂本草图经犀下,今之豕皆然。从豕者声。陟鱼切。五部。”

《康熙字典》收所谓简写“猪”释为:”《廣韻》俗‘豬’字。”明确指出为民间俗体,非正字。

《康熙字典》所收“豬”之正字释为:“《唐韵》陟鱼切《集韵》、《韵会》张如切,著平声。《说文》豕而三毛丛居者。《尔雅·释兽》豕,子豬。《注》今亦曰彘,江东呼豨,皆通名。《杨子·方言》吴扬之间谓之豬子。又山豬,即豪豬也。详前豪字注。”(有删减。笔者注)

就字学字源考察,猪之属皆应从“豕”。“豕”者,猪也,象形。非从“犬”旁。无疑猪之正字繁体规范写法应为“豬”。

如从“犬”旁,猪则为犬科了,无疑消灭了一个物种,必须予以修正。将“豬”的繁体规范写法规定为俗写“猪”,完全没有道理。

●关于“猫”之正字

《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在第879页“猫”字条中把繁体“貓”视为异体,规定不可作为繁体使用,即竖排繁体出版物中只准许使用简体的“猫”,譬如“猫咪”、“猫豹”、“猫步”、“猫科动物”等,否则视为错别字。我认为,这个规定无异于又消灭掉一个物种,必须把“猫科”动物视为“犬科”动物了。同样荒谬绝伦,不可理喻。

《说文解字》释义为:“貍属。从豸,苗聲。莫交切。”(有删减。笔者注)。检索东汉许慎并无“犬”旁猫字。

《康熙字典》中收入了异体“猫”字。释为:“又《廣韻》:俗貓字。詳“豸”部“貓”字註。”明确指出其为民间俗字。

《康熙字典》中所收“貓”之正字释义为:“《广韵》武镳切。《集韵》、《韵会》、《正韵》眉镳切,音苗。《说文》貍属。《广韵》兽,捕鼠。《礼·郊特牲》迎貓,为其食田䑕也。《正字通》陆佃曰:鼠善害苗,貓能捕鼠,故字从苗。”

“又,貓睛,子午卯酉如一線,寅申巳亥如滿月,辰戌丑未如棗核。鼻端常冷,惟夏至一日暖,隂類也。”

《詩·大雅》有貓有虎。《传》貓,似虎,浅毛者也。”(有删减。笔者注)

就动物分科看,“狸猫”、“豹猫”、“老虎”、“狮子”、“雪豹”皆属“猫科”,无不与“豸”旁貓科相关。如写作“犬”旁就只有视为犬科了,等于又直接消灭了一个物种。同时也严重违离字学字源和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造字法。

中国汉字是数千年以来我们的先民仰观天象,俯察众类,发现自然界之万象之无穷博大,逐步认识自然解释探讨自然的产物,它具有高度的科学文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人的人文精神,思维意识,处世哲学,价值观念,以及观察世界的独特眼光和超群智慧,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崇高地位,它深植于自然广大之宇宙,可谓博大而精深,灿若星汉,殷商时期的甲骨汉字已形成体系,六书造字法也基本完备。我们作为使用文字或文字工作者肩负着传承弘扬祖国历史文化的伟大使命,不容唐突懈怠,对直接或间接的破坏者应该表示强烈关切。

▲魏汉《春水凫雏图》 69cmX 45 cm

▲魏汉《春水浮鸭图》 69cmX 45 cm

▲魏汉《春江双鳜图》 69cmX 45 cm

▲魏汉《雁来双禽图》 69cmX 45 cm

▲魏汉《秋水戏蟹图》 69cmX 45 cm

▲魏汉《凤仙栖禽图》 69cmX 45 cm

▲魏汉《美人图》 69cmX 45 cm

▲魏汉《汉雄远瞩图》 69cmX 45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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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东

美编:李坤

监制:孙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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